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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机关党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20-01-29
  • 编辑:朱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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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现将《机关党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机关党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

机关党委

2020年1月29日




附件


机关党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扎实做好机关疫情防治工作,全力保障机关干部职工及家属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确保学校整体防控工作有效开展,机关党委高度重视,根据学校党政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 孙雪峰

副组长: 庄 森

成 员:机关各部(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庄森(兼),秘书:朱珠。

二、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全面深化健康宣传与教育工作。各党支部要向教职工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发布健康提示,帮助机关教职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养成良好习惯。教育引导教职员工(含退休教职工)居家防护,减少非必要的外出,不参与聚集性活动,按照指引做好个人日常防护。

2.准确掌握机关教职工假期动向。各党支部要尽快摸清机关教职工节前返乡及返宁回校情况,掌握每位教职工的现状信息,机关党委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及时汇总。如有发烧等症状须及时报告,督促已从疫情重点防控地区返回居住地的教职员工按照政府疾控部门的要求,做好身体状况观察,居家隔离14天,并及时报告隔离人员信息。对目前在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机关教职工(含外聘员工、临时务工人员),应随时关心关注其身心健康情况,并嘱咐其务必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要求,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返校安排视当地疫情及政府公告和指引而定,由学校另行通知。

3.制定详细可行工作预案。提醒教职工如出现咳嗽、发热等情况,必须在家观察或及时就医;在学校正式通知开学前,除值班人员和本单位领导因必要工作安排外,不提前到校。目前不在南京,乘坐高铁、飞机等公共交通返宁的教职工需自到宁之日起至学校通知正式开学前,连续观测体温,报给各党支部,确保无异常情况,再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间到校工作。

三、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各党支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确保相关值班人员在岗值守(值班人员由部门领导综合考虑确定,严格避免值班人员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并必须佩戴口罩),齐心协力、克服困难,狠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环节,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安全。

在学校正式通知开学以前,除工作需要必须到校外,原则上需在家通过网络媒体办公,做到“学习不停止、工作不停顿”,保质保量完成学校管理和服务师生的相关工作任务。

四、全面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防控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园滋生。

自即日起,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及学校党政相关要求,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制度。请各党支部填写疫情防控机关教职工情况信息表,并于每日下午2:30前报送机关党委,坚决不允许谎报、瞒报、漏报等现象发生。

以上方案未提及部分,以机关党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解释为准。

联系人:朱 珠

联系方式:15150699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