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所在党支部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并经机关党委审议通过,拟将李佳玉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将发展对象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自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止。如对李佳玉同志的入党问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4年12月16日17:30前反馈至机关党委。
联系人:宋野 联系电话:025-84395385
拟发展党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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