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所在党支部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并经机关党委委员会审议通过,拟将袁兴亚、孙俊超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将发展对象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自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3日止。如对袁兴亚、孙俊超同志的入党问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1年3月23日17:30前反馈至机关党委。
联系人:朱珠 联系电话:025-84395359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单位、职务 |
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 |
袁兴亚 |
男 |
汉 |
研究生院 科员 |
2019.03 |
孙俊超 |
男 |
汉 |
社会合作处 科员 |
201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