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方式:
线上+线下办理
联 系 人:
陈志颖
办公地点:
滨江校区行政楼A202
办公电话:
025-84396736
注:报销资格标准为探望配偶:每年 1 次,全额报销;
未婚探父母:每年 1 次,全额报销;
已婚探父母:每 4 年 1 次,超出本人月基本工资 30% 部分报销。
原则上在寒暑假探亲,报销时限为假期结束后3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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