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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路费报销流程
发布时间:2026/07/10

办理方式:

线上+线下办理

联 系 人:

陈志颖

办公地点:

滨江校区行政楼A202

办公电话:

025-84396736




注:报销资格标准为探望配偶:每年 1 次,全额报销;

未婚探父母:每年 1 次,全额报销;

已婚探父母:每 4 1 次,超出本人月基本工资 30% 部分报销。

原则上在寒暑假探亲,报销时限为假期结束后3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