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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做好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5

机关党委所辖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党发〔20189号)要求,现就机关党委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召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出如下通知:

一、组织集中学习,广泛征求意见

各党支部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交流、上门走访等方式,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建议,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全。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心谈话,带头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约谈,树好标杆、当好示范。

二、查找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章》规定,检查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情况。全体党员深入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先进性和纯洁性。

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要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直截了当,用事例说话。通过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三、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已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领导干部,不再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程序进行,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议等次,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性不强、表现不佳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置。

针对征求的意见和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各支部及被评议党员同志都要认真进行研究,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逐项整改落实到位。对师生员工反应强烈的问题,要重点整改、集中治理,支部整改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并具体落实安排。机关党委委员将就近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进行点评。

2.各党支部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3.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319日前完成,并请各党支部于320日下午500前将支部工作小结、评议相关表格交至机关党委。

 

人:朱             

联系电话:84395385

电子邮箱:zhuzhu@njau.edu.cn

 

附件:1.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

2.党员民主测评表

3.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4.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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